一、政策依据
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莆田市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24〕13号)等有关要求。
二、目标要求
以近年来发生的各类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安全生产事故为鉴,围绕火源电源管控、消防设施完善、消防安全设防等级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强化等重点工作,开展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增强历史文化遗产安全底线意识,有效落实文物建筑、历史建筑安全的属地政府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管理单位(管理人)直接责任,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安全防控基础更加扎实,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三、主要内容
(一)动员部署
6月30日前召开全区动员部署会议,启动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细化制定落实方案,明确任务和责任单位。
(二)集中排查
7月31日前,由湄洲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掌握总体情况、经营或使用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限期整改到位。
(三)整治攻坚
8月-10月之间对一般隐患要即知即改、动态清零;重大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立行立改、限期完成。对确实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落实好管控措施,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压茬推进、持续整改、闭环管理。2024年10月底前,由区旅文体、建交、消防部门牵头,对隐患整改情况集中核查验收。
(四)巩固提升
11月认真总结排查整治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提炼转化为制度文件,健全完善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
各有关单位要树牢底线思维,紧绷安全保护这根弦,进一步明确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工作职责,建立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行政责任人挂包责任制。要按照“一栋一档”要求,明确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档案,做好消防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治,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二)注重压力传导。
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督导机制,每月组织实地督促,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政府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工作专班在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三)加大经费保障。
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把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文物建筑和重要历史建筑消防所需经费。同时,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专项资金行为。
(四)营造浓厚氛围。
要引导全社会广泛参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新媒体、传统媒体作用,宣传好消防常识,推送一批工作先进典型,曝光一批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和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全生命周期”“全责任链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文物建筑和历史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