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pt06801-1908-2024-00006 文号 湄政〔2024〕171号
发布机构 湄洲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8-14
标题 关于印发《湄洲镇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内容概述 畜禽,养殖,管理机制
索 引 号 pt06801-1908-2024-00006
文号 湄政〔2024〕171号
发布机构 湄洲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8-14
标题 关于印发《湄洲镇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内容概述 畜禽,养殖,管理机制

关于印发《湄洲镇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2 10:04有效性:已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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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各村、镇机关各有关部门:

  经研究决定,现将《湄洲镇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湄洲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

  湄洲镇畜禽养殖长效管理机制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 环境保护厅 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巩固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果建立长效防治机制的通知》(闽农综〔2018〕3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7〕121号)、《莆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莆田市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办〔2018〕34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防止畜禽养殖“反弹复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已有整治成果,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回潮,特制定本管理机制。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格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严控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提高群众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意识,推动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长效管理。

  、职责分工

  (一)镇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镇政府成立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业务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挂村两委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和各村主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乡村振兴发展中心,由乡村振兴发展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全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日常巡查、处置及督查工作。

  (二)责任落实:各行政村书记为本辖区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第一负责人,各村挂点领导为总负责人,制定本辖区畜禽养殖整治长效管理机制具体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各村包组(片)干部负责组织开展本辖区的畜禽养殖污染巡查、处置、清理、督查工作。

  三、目标任务

  实行“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督”的原则,把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责任落实到村,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巩固现有整治成果,严防畜禽养殖污染反弹,形成我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畜禽养殖污染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格落实畜禽整治目标,开展网格化动态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查处力度。不断健全完善监督举报机制,充分利用举报电话、网络投诉平合、新闻媒体等途径,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遏制畜禽违法养殖和污染环境行为,持续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

  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严格按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处理病死动物。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依法严厉打击制售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强化保险理赔与无害化处理联动,实现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全覆盖,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按照“村级自查、镇级督查”的要求,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抓好整改,全面消除问题隐患。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纳入年度村级考核内容,对履职不力的行政村及相关部门将视情予以通报、约谈和问责。

  附件:湄洲镇畜禽养殖污染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附件下载: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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