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岛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
日期:2020年10月13日 09:28:00
来源: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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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股室:
为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意见>的通知》(莆应急〔2020〕98号)精神,有效推动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的具体部署,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积极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新需求,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推进基层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深化公开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提升便民利企效能,有效维护政府良好形象和社会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社会公众关切,进一步强化依法公开意识,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深入推进基层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不断增强公开实效,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将安全生产领域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打造成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特色品牌。
(三)工作要求
各股室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定规范嵌入业务系统流程,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依托湄洲岛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等政务信息公开窗口,构建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二、加强队伍建设
局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协调、推进本局政务公开工作,加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业务经验交流,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各股室要强化政务公开主体责任,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三、公开事项与标准目录
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4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包括依法行政、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其中二级公开事项共10项。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围绕1项一级公开事项进行编制,其中二级公开事项2项。
附件:1.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2.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