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征预公告〔2024〕2号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日期:2024年08月13日 17:18:00
来源:生态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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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湄洲中大道东侧地块五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收土地面积:2.7619公顷。
2.征收土地范围:东至规划零售商业及旅馆用地,西至规划零售商业及旅馆用地,南至融兴路绿化控制带,北至如意路绿化控制带,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湄洲镇北埭村村民委员会。
4.征收土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商业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湄洲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将在征收土地涉及的湄洲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次征收土地的实施征地单位为湄洲镇人民政府,由湄洲镇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组织开展现状调查、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补偿登记、签订征地协议等相关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规划选址红线图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