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动涉农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通知》(闽农计函〔2020〕9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编制了《湄洲岛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与群众切身利益最相关的事项,加大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补贴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农业发展。
二、适用范围
(一)适用领域。适用于全区开展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
(二)适用主体。区农林水局、湄洲镇农业服务中心。
三、公开目录及事项标准
(一)公开目录。《湄洲岛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包含4个一级事项,分别是特色现代农业专项、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动植物疫病防控专项和生态农业建设专项;一级事项下划分8个二级事项,分别为设施农业、台湾农民创业园(含闽台合作示范、融合产业园、贷款贴息)、新型职业农民(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品牌农业、现代农业智慧园、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
(二)公开事项标准。按照不同公开事项的特点,分别确定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和公开层级(详见附件)。湄洲镇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工作进行细化补充和提升。公开信息应注意保护个人身份信息和隐私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要建立健全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专岗专人,有效有序推进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
(二)坚持依法依规。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按照事项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工作要求,让公开成为自觉、透明成为常态。
(三)优化工作流程。细化梳理并优化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发布、解读、回应各环节,推动各环节有序衔接。
(四)推进规范化。进一步推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确保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参与、能监督。
附件:湄洲岛农业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农林水局
2020年10月9日